一)18 岁以下人士申请身份证
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均须登记领取身份证。这里将为你介绍年龄在18岁以下人士申请身份证的资料,包括在何时及何处申请、如何申请及领取身份证,以及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资料。
1)何时申请
如果你是将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你必须在11岁生日后的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如果你当时身在香港以外地方,你须在返港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请。
如果你是年满11岁或以上的新抵港人士,并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你须在抵港后的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如果你在海外因申领特区护照而获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你须在返港后的30天内申请新的身份证。[年龄不足11岁人士除外]
如果你的年龄不足11岁,你无须登记领取身份证。除非你是永久性居民则在申领特区护照时,须一并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证明文件
你必须由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手续。陪同你办理申请手续的父亲或母亲,须出示其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或香港身份证。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申请,该监护人须出示其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或香港身份证及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
如果你是在香港出生,你须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出生证明书
身份证明文件 (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 或最近的学校证件(经学校盖印认证并附有照片的文件,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
以前的身份证(如有的话)
如果你并非在香港出生,你须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出生证明书
单程证 (只适用于持单程证由内地来港的新抵港人士 )
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入境证或誓章,以确认你在香港的居留身份
以前的身份证(如有的话)
如果你是11岁以下因身份证已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申请补领新证,你须出示以下证明文件:
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 或最近的学校证件(须贴有盖上校印的相片,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
一张50 乘 40毫米的正面近照(如你的身高不超过90厘米)
你已损坏或污损的身份证(如属损坏或污损的个案)
3)费用
登记身份证费用全免。然而,如身份证因遗失、毁灭、损坏、污损或其内容需要改动而申请补领身份证,则须缴付费用。

4)申请程序
当你抵达人事登记办事处,你及你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应到接待处领取筹号及申请表格。如你已预约了办证时间,请告知接待处职员有关预约时段及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或出示预约确认通知书。在等候登记员接见期间,请小心阅读及填妥申请表格。
当大堂的等离子显示屏显示你的筹号时,你需前往指定的登记室,并把申请表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有的话)交给登记员。登记员会检核你领取身份证的资格,并替你扫描左、右手拇指指纹(不适用于11岁以下的申请人)及拍摄照片(不适用于身高不超过90厘米的申请人)。然后你会被邀请到等候间等候,待批核主任接见。
当等离子显示屏再次显示你的筹号时,你需前往指定的会面室,并把申请表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有的话)交给批核主任。批核主任会复核你领取身份证的资格,再次扫描你的左、右手拇指指纹(不适用于11岁以下的申请人),并收回你的旧身份证(如有的话)及发出一张申请身份证收据给你。
如果你是补领身份证,你须在缴费处缴交费用后,才可获发申请身份证收据。
5)领取身份证
处理申请身份证的时间一般约需10个工作天(星期六及公众假期除外)。爲你申领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应在申请身份证收据上指定的领证期限内亲身或授权代表前往领证。
如你仅持有申请身份证收据及有意离港外游,你必须按照法例规定,在香港出入境管制站出示有效旅行证件,例如护照或回港证。
亲身领证
为你申领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应亲身前来领取你的身份证,届时必须交还你的申请身份证收据。如果你亦亲身前来,本处职员会要求你把左、右手拇指放在扫描器上,以确定身份证内的晶片操作正常,及晶片内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如你的年龄在11岁以下,这项确认程序并不适用于你。
授权代表领证
如果为你申请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欲授权他人代领你的身份证,可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通知登记主任及填妥授权表格(ID678),或提交书面授权书。获授权的代表必须年满18岁,并在领证时出示以下文件:
获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护照或回港证)
你的申请身份证收据
你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的授权表格(ID678),或书面授权书连同其签署证明文件
如果你并非亲身领取身份证,你应在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为你领取到身份证后,使用入境事务处自助服务站的智能身份证阅读机,确定储存在晶片内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这项确认程序必须由你本人亲身按荧光幕的指示进行。然而,获签发11岁以下儿童身份证的持证人,则无须进行这项确认程序。
二)18岁或以上人士申请身份证
1)何时申请
如果你在11至17岁期间已获签发儿童身份证,你须在18岁生日后的30天内登记领取成人身份证。如果你当时身在香港以外地方,你须在返港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请。
如果你是18岁或以上的新抵港人士,并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你须在抵港后的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如果你在海外因申领特区护照而获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你须在返港后的30天内申请新的身份证。
2)何处递交申请
你可向任何人事登记办事处申请身份证,惟以下人士除外:
如果你是持单程证由内地来港的人士,你须前往人事登记处 — 九龙办事处办理首次登记身份证手续
如果你是根据补充劳工计划来港工作的工人,你须前往人事登记处 – 观塘办事处申请登记身份证
3)证明文件
如果你是香港居民,在办理登记时须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儿童身份证或以前的身份证;或
如你从未申请儿童身份证,则须出示你的出生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 或最近的学校证件(经学校盖印认证并附有照片的文件,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
如果你是新抵港人士,在办理登记时须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单程证 (只适用于持单程证由内地来港的新抵港人士 )
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入境证或誓章,以确认你在香港的居留身份
如果你是因身份证已损坏或污损而申请补领新证,你须出示你已损坏或污损的身份证。
4)费用
登记身份证费用全免。然而,如身份证因遗失、毁灭、损坏、污损或其内容需要改动而申请补领身份证,则须缴付费用。以下连结页提供有关详情。

5)申请程序
当你抵达人事登记办事处,你应到接待处领取筹号及申请表格。如你已预约了办证时间,请告知接待处职员有关预约时段及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或出示预约确认通知书。在等候登记员接待期间,请小心阅读及填妥申请表格。
当大堂的等离子显示屏显示你的筹号时,你需前往指定的登记室,并把申请表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有的话)交给登记员。登记员会检核你领取身份证的资格,并替你扫描左、右手拇指指纹及拍摄照片。然后你会被邀请到等候间等候,待批核主任接见。
当等离子显示屏再次显示你的筹号时,你需前往指定的会面室,并把申请表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有的话)交给批核主任。批核主任会复核你领取身份证的资格,再次扫描你的左、右手拇指指纹,并收回你的旧身份证(如有的话)及发出一张申请身份证收据给你。
如果你是补领身份证,你须在缴费处缴交费用后,才可获发申请身份证收据。
6)领取身份证
处理申请身份证的时间一般约需10个工作天(星期六及公众假期除外)。你应在申请身份证收据上指定的领证期限内亲身或授权代表前往领证。
如你仅持有申请身份证收据及有意离港外游,你必须按照法例规定,在香港出入境管制站出示有效旅行证件,例如护照或回港证。
亲身领证
在领证时,你必须交还你的申请身份证收据。本处职员会要求你把左、右手拇指放在扫描器上,以确定身份证内的晶片操作正常,及晶片内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
授权代表领证
如果你欲授权他人代领身份证,可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通知登记主任及填妥授权表格(ID678),或提交书面授权书。获授权的代表必须年满18岁,并在领证时出示以下文件:
获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护照或回港证)
你的申请身份证收据
你的授权表格(ID678),或书面授权书连同你的签署证明文件
当你从授权代表处收到身份证后,你应使用入境事务处自助服务站的智能身份证阅读机,确定储存在晶片内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这项确认程序必须由你本人亲身按荧光幕的指示进行。